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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2011.9.14报道:自治区总工会发文要求全疆工会向华春集团学习

    天山网讯(张冬云)9月8日,为在全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自治区总工会向全疆各地州、各产业、厅、局、公司集团、生产建设兵团、区直属机关工会,正式下发了“关于新疆华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做法及启示的通报”的红头文件,要求全疆工会认真学习与借鉴。
    据了解,由自治区总工会调研组撰写的《新疆华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做法及启示》,对华春集团和华春工会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认为新疆华春投资集团的做法与经验,为推动新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很好的典型示范作用。自治区总工会期望全疆工会通过学习、借鉴华春的经验,把开展工资集团协商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民生建设重点任务,抓出成效。
    新疆华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高青说:“工资集体协商已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尤其在新疆,更是关系到企业劳资关系和谐、新疆社会环境的和谐,社会是否和谐、和谐到什么程度,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程度。多年来,华春集团十分明白工资集体合同协商签订,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它不仅仅是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且是促进劳资和谐、形成劳资合力、保证企业良性有序发展的一项制度性举措。我相信,华春集团以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将成为乌鲁木齐市、全疆工会学习的典范。”


稿源: 天山网 责编: 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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