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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及升级配件招标书

一、综合说明:
  (一)招标单位:新疆华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三)招标项目:电脑及升级配件
二、技术配置要求及数量:
  1、台式电脑型号为联想启天M437,I5-10500/8GB内存/1T+256SSD硬盘/光驱/集显/Win10/23显示器。
  2、联想笔记本电脑2台,型号为小新Pro16。
  3、升级用120G固态硬盘(带数据线),内存为8G/DDR3/1600MHz。
  4、采购数量:台式电脑14台,48套硬盘和内存,笔记本电脑2台,企业路由器2台,无线路由器1台。
三、合同条款和条件:
  (一)价格:
  包含设备费、运费和保险费等在内的人民币价。
  (二)付款方式:
  投标方可在投标书中提出付款方式,招标方与中标方协商确定。
  (三)投标产品要求:
  1、必须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指标性能的偏差,可列出“技术规格偏离表”;
  2、必须是国家认证的、品质优良的产品;
  3、必须附有相关的产品说明书,有关技术资料;
  4、最终验收以招标方(或质检部门)测试结论为准;
  5、必须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或技术培训)承诺。对于由产品引起并确认需由中标方解决的问题,中标方须在规定时间内负责解决。
  (四)交货期:
  1、投标方要在投标书中明确交货期(含运输期);
  2、交货期最终以合同签定的时间为准,中标方每推迟一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按中标价的0.3%罚款。
  (五)保修期:
  一般情况保修期为三年。若有异议,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最终以合同签定的保修期为准。
四、投标须知:
  (一)投标方对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要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所编标书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另需把所供产品的名称、生产厂家、品牌或商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报价、交货期及主要承诺等,打印在一张A4纸上(清单),一式二份。
  (二)投标方可向招标方索取与招标相关的其它文件。
  (三)投标方要自行检查所收招标文件是否齐全,若有遗漏,要立即告知招标方补正。
  (四)招标方发出的招标文件若有变动,将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投标方,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
  (五)投标方编写的投标书内容如有涂改、不详或无印章(公章或法人印章)者,均视为无效。投标书按规定封存后,应加盖公章。
  (六)投标书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更改无效。
  (七)投标书正副本内容必须一致,若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八)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新疆华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
  (九)招标日程安排:
  1、发标日期地点:2023年2月14日(星期二)10:00 时在华春集团网站发标,网址:http://www.huachun.com.cn/
  2、投标截止日期地点: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17:00
  3、地点:新疆华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投标商准时将投标密封函件送达投标现场。
五、招标要求:
  (一)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中标项目(外购或外协产品除外)。
  (二)投标方向招标方做出的优惠承诺由投标方自己决定,可在投标书中一并列出。
  (三)投标方可根据招标方的技术要求做出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方案。
  (四)中标方在3至5天内签订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终止合同;
  (五)招标收费项目:
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自理。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方要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并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投标时,必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注册证)
  2、生产商产品授权书(或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制造商资格证明、等级证书、行业质量体系认证等)
  3、法人委托书(或首席代表委托书)
  4、身份证
  所有资格证件,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内,随身携带,以便现场验证。
七、招标单位情况:
  招标单位:新疆华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370号银通大厦9楼
  联 系 人:吴永亮、金奋荣
  电    话:13579802945、13565803615
  邮    箱:huachunjituan@huachu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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