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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时报》2012.06.12报道: 华春投资集团获“支持法制文学创作贡献单位”殊荣

    本报讯(通讯员 高青)6月10日,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作家协会、《十月》杂志社、新疆法制报社主办,新疆华春投资集团支持的长篇反恐小说《刺青》作品研讨会在乌鲁木齐举行。会上,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授予新疆华春投资集团“支持法制文学创作贡献单位”称号,并颁发了奖牌。这是我区首次由民营企业与法制文学联姻,推动我区法制文学创作创新发展的新举措。
    近年来,华春投资集团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以现代文化引领新疆大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支持法制文学创作,以实际行动为推动自治区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提升新疆文化影响力,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与长治久安做贡献。
    华春集团总裁李成功感言:“新疆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集团一直关注着新疆文化产业的发展,将自觉落实张春贤书记以现代文化引领新疆大发展的指示,把新疆精神渗透于企业的一切工作中去,待华春主业药业产业和金融产业上市后,将为进一步推动自治区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提升新疆文化影响力、为新疆跨越式发展与长治久安,尽华春人的微博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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