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2012.04.25报道: 华春工会:非公企业工会的典范
目前,许多非公企业工会活力不强、不能有效发挥工会作用,这几乎是所有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的硬伤。
然而,新疆华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就是个例外。因为,华春投资集团,劳资双方高度和谐,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对外,主动作为,帮扶少数民族贫困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等方面,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成为非公企业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典范。
华春工会成立于2006年,是非公企业成立工会组织较早的一家。它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组织健全各项制度健全,本着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员工与企业共赢的理念,全面履行工会的职能。2011年高新区(新市区)工会将新疆华春投资集团定为首家工资集体合同协商签订的重点示范企业,带动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协商工作的开展。企业法人李成功总裁对这项工作十分支持,要求华春工会做到三个一定:即一定要认真对待这项工作、一定要及时完成这项工作、一定要规范的进行签约!这项计划的实施使得:企业效益增长1%,员工增长0.6%。
华春总裁李成功作为一个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中国民营企业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把报效国家、回馈社会作为企业的根本准则。多年来,华春以感恩之心,只要是惠及百姓的事,都义无反顾地去做。积极回馈社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先后出资捐助残疾人、孤儿及下岗职工、鳏寡老人、地震灾区等达近千万元。
现今,华春工会积极协助华春企业家把建功立业之心、回报社会之心转为现实。将工会工作与企业回馈各界、保障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为非公企业工会做出了榜样。
华春工会与华春企业家一道,在积极参与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支持第八届全国民运会新疆代表团为弘扬新疆的民族体育文化作贡献。
华春以人为本的优秀企业文化首先是优秀企业家带头打造的文化,华春工会积极参与建设打造以和谐为基础企业文化。
现在,员工把企业的发展与自己的利益结合起来,把促进企业发展变成自觉行动。这就是华春将中华优秀文化精华与现代意识相结合的诚信待人、以人为本、为人正派的企业文化使然。
华春工会的实践证明,非公企业工会有它不可替代的存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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