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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2011.12.19报道: 新疆华春集团荣获自治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自治区领导为新疆华春集团颁发“自治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奖牌

 

    天山网讯(通讯员高青摄影报道)12月17日,在乌鲁木齐市召开的“自治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新疆华春投资集团荣获“自治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表彰,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企业的最高荣誉。
    新疆华春投资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李成功作为受表彰的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代表,向自治区广大企业和企业家同行发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倡议。他说:“我们作为受表彰的全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代表深受鼓舞,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望全区广大企业和企业家同行遵守法律,依法与招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积极开展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努力提高职工各项待遇,形成健康稳定的劳动关系。以人为本、尊重职工主人翁地位和创造精神,健全职代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加强人文关怀和文化建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和谐新疆建设,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机遇、迎接挑战、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我们做起,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共同发展、更加公正、更有尊严、更加幸福而奋发努力,做出更大贡献!”
    据了解,今年,新疆华春投资集团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抓手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率先签订三项集体合同,各主要企业前来学习观摩,国内近百家媒体进行了报道。新疆华春投资集团的做法正发挥他的“酵母”作用迅速向社会推开,成为以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标杆。高新区(新市区)工会、自治区总工会都先后发文,对新疆华春投资集团和华春工会给予了高度评价,分别要求辖区内企业工会和全疆各级工会向新疆华春投资集团学习,认真借鉴华春投资集团的典型经验,并结合实际进一步推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内容和民生建设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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