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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网》2011.06.15报道:新疆华春投资集团:企业效益增1% 员工工资增0.6%

     亚心网讯(记者 王宗萍)6月14日,新疆华春投资集团企业代表周跃江与职工代表方的高青在《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三项集体合同”签上了大名。

    这意味着,今后华春集团430多名职工,能享受到企业效益每增长1%,工资增长0.6%的福利。

    据了解,为了这“三项集体合同”,华春集团此前专门召开职工大会,参会的51名职工代表全票通过“三项合同”。

    华春集团率先签订三项合同的示范作用,也得到了自治区、乌鲁木齐等各级工会组织一致肯定,他们表示企业在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劳动收入、劳动保障、生活质量的同时,通过这个方式也让职工享受到了企业发展的成果。

    华春投资集团作为今年的集体合同协商签订的重点示范企业,是全疆惟一一家将40多项福利制度化的企业,以法律层面和道德层面的社会责任,确保了员工的切身利益。

    作为参与三项集体合同的职工代表张新丽说,这三项合同增强了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凝聚力,有利和谐劳动关系。

 

原文地址:http://roll.sohu.com/20110616/n3102808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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