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尚在讨论住宅70年后续期收费问题

    住宅建设用地70年收费问题,就像一个跷跷板,一头坐着不堪重负的房奴,一头坐着收取土地费用的职能部门。然而就此问题,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6日表示仍在讨论中,还没有确定。而专家、委员们也没能给出完美方案。
    国土部部长:续期是否付费仍在讨论中

    6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列席全国人大宁夏代表团的审议会议。他向记者透露,住宅建设用地70年使用权期满后,续期是否需要付费,目前仍在讨论中,还没有确定。

    记者问:“有报道说正在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取消了住宅建设用地70年使用权期满无偿自动续期的说法,将来续期可能会收费。”

    徐绍史说,《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大家都很关心,修改工作已经提到了议事日程,现在还在讨论。

    记者追问:“那将来续期是要付费还是免费呢?”

    徐绍史说,这个还在讨论,还没有确定下来。此外,徐绍史还透露,多部委正在进行的小产权房摸底调查工作将在一年左右得出结果。此后,针对小产权房的不同情况将出台清理政策。

    记者了解到,事实上,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对此早有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不少人注意到,现行的法律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作出明确规定。与之相关的是,当前不少蜗居者好不容易当上了房奴,又要面临考虑房子最终归属的烦恼,专家认为,房子70年后的产权问题,在高房价的今天很容易成为房奴们反应激烈的社会问题,这就好比买票进了园子,又被告知得续费,这也是国家立法对此慎之又慎的原因。

    专家建议: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

    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牛凤瑞指出,70年以内的买房者在支付房产时已经缴纳,而70年后考虑土地稀缺性,还是应该有偿,需要续交。

    但是这又面临两难境地,一是考虑当前高房价带来的社会稳定问题属性,制定政策时需要周全考虑过渡性,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避免重大政策的负面效应。二是考虑国家土地的稀缺性和土地国家所有的属性,轻易放弃土地资源未来收益又十分可惜。

    他评价说,从房价规范的角度,需要通过保持适度宽松的信贷政策,合理科学的土地批租节奏,以吸引开发商的热度,从微观角度,应该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完善住房体系建设,增加中小户型建设比重。相信70年后,中国现代化早已完成,人民收入、土地问题和制度都将十分完善,这个遥远的问题也不再是一个困扰。

    对于物业税这个外来药方,他认为,当前考虑以物业税一年一征均摊房价的方式,从长远看可以解决高房价带来的社会问题,但又面临先解决大量业主资产评估,所有权认证的工作,而且这项工作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从某种意义上理解,远水救不了近火。”

    政协委员:让后代用他们的智慧解决

    房地产70年后到底应该怎么办?不少政协委员们也是一头雾水,昨天下午,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现在来提这个问题意义不大,为时尚早。应该让后代用他们的智慧来解决这个难题。

    李稻葵认为,只能交给时间来解决,“到那个时候,市场经济机制更加成熟了,自然就有办法解决,”,李稻葵说,“现在一刀切来解决的话,不可能实现的。不同的土地、不同的楼盘、不同的地区,所面临的环境是不一样的,有些地方完全是居住区了,自动延期就行了,有些地方可能转换为公共区。如果现在一刀切定死了,将来就麻烦了。”

    政协委员刘永好发表相似言论:“现在谈论这个问题还早着呢,我相信70年后应该顺其自然。到时会有一些楼盘逐渐到期,到期后自然顺延就行了。”

    一套房要征收60多种税费

    有代表质疑其推高了房价

    一套房子,经过立项、建设、配套、销售等诸多环节,要收取多少税费?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万志代表给出了答案:据初步统计,我国现阶段涉及房地产的税种有12项之多,涉及房地产的收费多达50项,两者共计62项。

    他说:“更为严重的是,据抽样调查部分项目的税费,已占到房地产价格的30%—40%,税种设置繁杂、征收环节多,存在重复征税和多次收费问题,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价!”

    “一套房征收60多种税费”,在痛批房地产企业暴利之外,也给解读高房价提供了另外一个视角,引起了许多参加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的热议。

    一直关注房地产业的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同提供了一家房地产企业的部分税费清单:以销售额100万元为基数,按销售额的5%征收营业税5万元,按营业税的7%征收城建税,按营业税的5%征收教育附加税……此外,还有按利润25%征收的所得税,按土地款3%征收的契税,利润超过20%要采取累进方法计算起纳土地增值税等。加之地方养老、水利基金等不同名目,房地产开发公司总收入中的三成要用于缴纳各种税费。

    “这么多税费,每一个都师出有名。可征在开发商头上,最终还是部分转嫁到老百姓头上。”来自重庆永川区石牛寺村的农民工代表康厚明颇有感言:“我16岁外出打工,至今都31年啦,还没有实现在城市买套商品房的梦想。地方政府也要考虑让利于民!”

    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近一年间就走访了不少城市的楼盘,眼见着一年间房价就涨了三分之一。“楼还是一样的楼,房价涨得离谱,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让老百姓心头热乎乎的。地方政府不但要严惩房地产商捂盘、惜售等违规拉高房价的行为,也要从清理、规范税费着手。”宗庆后说。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调查表明,房地产开发总费用支出的一半,通过税费与土地出让金流向政府。“不少大城市这些年为何热衷发展房地产业,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土地出让金和税费成为重要的政府收入来源,有的甚至超过一半。可土地是有限的,地方收入"房地产依赖症"越强,就会对其他产业产生资本和土地的挤出效应,使之可能被忽视,不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院长程惠芳说。

    陈万志代表对“一套房征收60多种税费”的怪现象追本溯源,认为现行房地产税种设置“轻保有、重流转”:一方面,开发流通环节的税费转移到购房者身上;另一方面,房地产保有环节税费种类较少,税负较轻,阻碍了资源优化配置,又助长了市场投机行为的滋生。“我建议,一定要尽快完善房地产税制,取消不合理收费,让房地产业尽快回归民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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