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卫:基金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需“凝聚共识”

    政协委员谢卫的另一个身份是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的副总经理,这一身份使他成为两会代表和委员中一位基金行业人士。但前两年参加“两会”时,他还没有针对本行业建言。今年,他提交了自己三年来首份基金行业的提案——《关于探索基金公司股权激励机制的提案》。
    在谢卫之前,尚未有基金行业的人士成为两会代表或委员,这份提案是来自基金业人士的首份关于本行业的政协提案。
    在这份提案里,谢卫认为,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基金投资已成为较为大众的理财方式之一。但与此同时,基金公司人才流失的问题日趋严重,高级管理人员、优秀投研人员和其他核心业务人员流动频繁,特别是明星基金经理加速转投私募基金更引起社会的关注。基金公司如何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服务于更广大的投资者成为促进行业进一步发展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虽然发展中成就颇多,但在谢卫看来,基金业最关键的人才问题仍没有有效解决。
    “作为知识和人才密集型行业,目前基金公司的股权结构并未体现人力资本的重要性。”谢卫认为,基金管理业是以专业知识和经验提供服务的行业,基金公司本身的团队专业程度是决定公司发展前景的关键因素。
    也正是这些人才的流失成为整个公募基金业都感到“头疼”的事情。“不少人都觉得基金经理收入高,但高和低,应该怎么看?”谢卫提出,一方面,基金经理高分红为人诟病,另一方面,大量人才流失。“是不是说明还有更高的?除了私募基金外,现在券商的集合理财收入也不差。”而当整个行业的薪金到了一定水平之后,一个基金公司想要挖人,只能开出更高的价码。
    谢卫因此提出,对人才的重视也要反映到基金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中来。他以海外大型基金公司富达(Fidelity)的股权结构和私募基金的情况来说明,目前公募基金的股权结构中,专业人士是“缺位”的。
    引入管理层和基金经理个人作为股东,会否产生风险呢?谢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介绍,从基金行业股权结构的发展情况来看,最早由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作为发起人成立了第一批基金公司。2002年,首家中外合资的基金公司在深圳设立,之后银行系基金出现。“每次新的股东方介入的时候,都会引起行业的一定担忧,但之后发现,对行业都是有一定好处的。”谢卫说。
    看起来,解决之道尚需时日。“现在还没有到找方案的阶段,目前最主要的是凝聚共识。”不过,谢卫也对该方案的实施提出了一定构想,包括推行时可以“新老”并重,由易到难,“可以在新公司,以及外资公司中率先尝试” 。

 


【字体: 】【打印文章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